清朝最特殊的总督:不能管理地方,手下却有军队,还很重要|即时焦点
在清朝统治时期,总督是管理一省或数省军政事务的最高官员。比如湖广总督,就负责管理湖南、湖北,两广总督管理广东、广西。然而清朝历史上,有几个总督却很特别,因为他们不能管理地方事务,也没有可以管理的属地,但却非常重要,手中还有军队。那么,清朝历史上最特殊的总督到底都有哪些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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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缘起明朝
南宋时期,南方经济彻底超过北方,成为全国经济的重心。元朝灭掉南宋后,每年都要从江南地区运输大量的粮食,来供给北方。明朝建立后,朱元璋定都南京,暂时不需要漕运了。可是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,于是漕运又开始兴盛起来。对于明朝而言,漕运是一件大事,因为这些粮食是用来支付官员、军队的俸禄。
最初的时候,明朝设置京畿都漕运司,以漕运使主持相关的工作。没过多久,朝廷又废掉了漕运使,设置漕运府总兵官。到了景泰二年(1451年),明代宗下旨正式设立漕运总督,来管理漕运之事。这个时候,漕府的卫军总共达到了十二万七千六百人,同时还拥有运船一万一千七百只。另外,明朝的漕运总督还兼管河务。
二、漕运总督
清朝入关后,延续了明朝的相关制度,设置了漕运总督以及相关的官员。漕运总督主要负责“佥选运弁、修造漕船、派拨全单、兑运开帮、过淮盘制、催趱重运、查验回空、核勘漂流、督催漕欠诸务”。漕运总督虽然不能管理地方,但也有自己的驻地,位于江苏淮安。按照规定,漕督要亲自护送漕粮进京,在完成漕粮运输后,还要觐见皇帝述职。
漕运总督是正二品官,如果兼任兵部侍郎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等衔,则为从一品,可以说是位高权重。另外,漕运总督手中还掌握着一定数量的军队,“统辖各卫所外,复统辖旗、绿、漕标三营,兼辖淮安城守等营”。清朝末年,随着漕运的衰落,漕运总督的地位也就一落千丈了,到了1905年,清朝正式宣布取消漕运总督之职。
三、河道总督
河道与漕运的关系非常紧密,所以在明朝的时候,这两个职务是由一个人兼任的。到了清朝,河道、漕运才彻底分开。河道总督主要负责黄河、京杭大运河、、淮河、永定河堤防、疏浚之事,主要负责水利的工作。清朝初年,河道总督的驻地位于山东济宁,后也迁至江苏淮安。由于河道事务繁杂,所以雍正年间又设置了三位河道总督。
江南河道总督驻扎在淮安,辖有4道、24厅、24营;河南、山东河道总督驻扎在济宁;另外一位是直隶河道总督,通常由直隶总督兼任。晚清名臣林则徐就曾经担任过江南河道总督。与漕运总督一样,河道总督也掌握一部分军队,被称为“河标”。随着漕运的衰落,河道的工作也就没有那么重要了,于是1902年,河道总督被裁撤。
参考资料:1.《明史》;2.《大清会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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