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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的是(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)

2023-08-25 15:39:04 来源:互联网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1、《破产法》: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:  (一)核查债权;  (二)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,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;  (三)监督管理人;  (四)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;  (五)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;  (六)通过重整计划;  (七)通过和解协议;  (八)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;  (九)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;  (十)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;  (十一)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。

2、  债权人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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